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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举报非法(违法)生产 最高可奖10万元
2013-12-25 15:30:05   来源: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省政府安委会新出台的《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省政府安委会新出台的《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将获得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日前,省政府安委会出台了新的《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对于举报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违法)建设的;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作业的;煤矿企业瓦斯超限生产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一、二、三级举报,分级分档向举报人兑现奖金,最低分别按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与此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照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邓斐)

   (原标题:举报非法(违法)生产 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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