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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022-05-06 09:52:00   来源:南充日报   

  5月5日,记者获悉,近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围绕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问题隐患动态清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四大方面重点内容,从4月中旬至今年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我市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工作方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统筹推进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护安2022”监管执法等重点专项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工作方案》指出,要围绕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问题隐患动态清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四大方面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着重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民航安全、非煤矿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水电站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废物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和旅游安全、体育行业安全、铁路安全、能源安全、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民政领域安全、监狱戒毒场所安全、林业领域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农业农村安全以及其他领域安全等28个方面,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要求,从4月中旬至今年12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4月下旬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6月30日实行“四查”阶段,即4月下旬至5月10日为企业实行自查、5月11日至5月25日为属地综合检查、5月26日至6月10日为异地交叉检查、6月11日至6月30日为市级综合督查;7月1日至9月30日为问题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开展“回头看”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问效,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信息报送,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成产形势持续安定稳定。(记者 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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