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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袁险峰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宋朝华为南充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3月19日至23日召开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会期预计4天半

  2月22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六楼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远火、李在伟、熊建春、王翠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玉龙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宋朝华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宋朝华为南充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接受向东辞去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3月19日至23日召开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预计4天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南充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宋朝华等7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袁险峰指出,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宣誓制度已经正式启动。希望大家强化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自律意识,自觉争当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坚守者和维护者,让组织更放心、让群众更满意。

  市政府副市长郑和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邦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全军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政协副主席尹才勋列席会议。(记者 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