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南充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向东提名,决定任命:
宋朝华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
宋先佐为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宋先佐的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向东提名,
决定任命:
孙骏为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夏选民为南充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白永强的南充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邦习的提名,任命:
邱书培、刘远、罗勤阳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谢艳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