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诉讼文书 法院视听送达
2014-03-20 09:14:10 来源:
昨日,记者从蓬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立案庭采取视听资料同步记录的方式,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留置送达给被告...
昨日,记者从蓬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立案庭采取视听资料同步记录的方式,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留置送达给被告。
据悉,蓬安县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蒋甲、蒋乙诉被告贾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电话通知被告贾某到该院立案大厅领取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材料。贾某到立案大厅后,其情绪十分激动,以各种理由拒绝领取相关诉讼文书材料。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86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的规定,蓬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视听方式,同步记录了向被告贾某耐心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所送达的诉讼文书种类、宣读起诉状内容、贾某明确表示拒收文书的全过程,完成了留置送达。
据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将有效缓解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 (记者 张义成)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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