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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男子醉酒开车上南充三桥 逆行酿大祸领刑
2017-01-18 10:09:43   来源:南充晚报   

  “从醉驾入刑以来,我们大队每次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抽查,至少要逮到10起酒驾和醉驾,从来没有‘扑空’ 的情况。”昨(17)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莫新春告诉记者。 据莫新春介绍,去年全市共查获酒驾和醉驾9199起, 其中酒驾8886起, 醉驾313起。为此,莫新春向记者介绍了发生在顺庆城区两例较为典型的醉驾引发的事故。

  醉酒开车上大桥 逆行撞车酿大祸

  2016年6月3日凌晨5时39分, 遂宁市蓬溪县吉星乡25岁的男子唐某,醉酒后驾驶川RKM47ⅩⅩ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嘉陵江上中坝大桥顺庆城区向高坪城区方向行驶, 当行驶到桥上后,唐某醉后神志不清,驾车逆向行驶,与相对方向明某某驾驶的川R123ⅩⅩ号二轮普通摩托车相撞, 后又与梁某某的无号牌轮式专用机械车相撞,摩托车被撞后在地面滑行时又与张某驾驶的渝A169ⅩⅩ号车发生擦挂, 造成明某某当场死亡, 梁某某受伤、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100毫升108.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为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认定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外3名驾驶员不承担责任。2016年9月8日, 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 唐某不服, 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二审期间,唐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同年10月27日,南充中院依法改判唐某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缓刑3年。

  凌晨醉后骑摩托 未进家门先住院

  2016年11月14日凌晨2点30分许, 住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清泉坝村53岁的陈某, 醉酒后驾驶川RP88ⅩⅩ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回家,当行驶至石油南路建设银行外面时, 因路上有一个小坑,且摩托车速度较快,陈某醉酒后处置不当,致使摩托车摔倒在地,陈某全身多处受伤,路人发现其受伤后报警, 陈某被送到位于顺庆区金鱼岭的南充中医医院门诊室接受治疗。

  该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医院,对陈某抽血后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 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100毫升138.6毫克。 经医生检查,陈某右侧腓骨粉碎性骨折,全身皮肤多处擦伤,脑梗死,颅骨骨折。交警在调查中发现,陈某系无证驾驶,其自称2009年5月,他在石油南路菜市场买菜时, 驾驶证被小偷盗走, 一直没补办。交警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陈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警方仍在对本案进行侦查,本案将被移送法院审理。

  春节期间将严查 司机切不可心存侥幸

  昨天上午,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莫新春告诉记者, 交警一大队除了每个月按交警支队的要求开展“猎猫行动”,对饮酒驾驶进行严格检查外,还要不定期开展“碎瓶行动”,全天候、多路段检查,每次出警有六七十人,每次至少查获10起酒驾和醉驾,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几年间还从来没有跑过空路。据莫新春介绍,2016年,该大队查获酒驾和醉驾共521起,其中酒驾500起,醉驾21起。而南充市2016年查获酒驾和醉驾共9199起,其中酒驾8886起,醉驾313起。

  “去年春节期间,我们从腊月二十九除夕到正月十五元宵节, 每天都在各个路段对酒驾和醉驾进行检查, 今年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春节将至,莫新春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法律,珍惜生命,切不可心存侥幸,千万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平安安过一个吉祥欢乐的春节。

  律师说法

  醉驾和酒驾的法律责任

  律师雷震: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属于酒驾, 达到或超过80mg/ml的属于醉驾。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醉驾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禁驾。(记者 何显飞)

  (原标题:醉酒开车致四车相撞 车毁赔钱还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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