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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后觉得现用名不好听 公安局:可恢复曾用名
2017-08-01 09:35:04   来源:南充晚报   

  因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听, 南部一女子长大后急切想改名。该女子求助市长信箱,希望帮她解决名字没取好带来的苦恼。7月31日,记者从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公安部门表示,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该女子可以将其《常住人口详细信息表》 中登记的曾用名恢复为姓名。

  近日,南部县一名25岁女子网上致信市长信箱,诉说名字没取好给她带来的苦恼。该女子说,她小时候的名字不太好听,初中时母亲给她更改过名字, 当时她的母亲想女儿随母姓,由于改名时派出所表示不可以改姓, 才将名字更改为现在的名字。她现在的名字男性化,十分绕口,经常被人叫错。

  “名字没取好,小的时候对此还不以为然,自18岁开始才感受到现在的名字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压力和困扰……”该女子说,从18岁起,名字苦恼就一直伴随着她,每当别人问起她的名字时,她尴尬得说不出口,介绍起来真的很费劲,现在她都害怕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名字。她多年来都想改名字,曾多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改名未果。

  “年底我就要领结婚证了,我想在这之前将名字改掉。”该女子说,改名这件事对她来说真的很重要,她现在才25岁, 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她不想让名字成为人生一辈子的困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她解决名字没取好带来的苦恼。

  就该女子申请的改名问题,南部县公安局表示,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五十四条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但可将该女子《常住人口详细信息表》中登记的曾用名恢复为她的姓名。(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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