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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来电叫转账 南充女出纳疏忽汇出10万元
2018-05-14 09:16:15   来源:南充晚报   

  嘉陵区某公司一名女出纳员,接到自称公司老总的电话,安排她向指定的账户汇款10万元。 转款后她感觉不对,经核实老总并没有安排她汇款,随后报了案。日前,嘉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判决。

  2017年7月20日下午, 某公司出纳员穆凤凰(化名)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手机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公司总经理王克(化名),让她第二天早上到其办公谈事。

  第二天早上8时许, 穆凤凰又接到了“王克”打来的电话,说有领导在自己办公室检查工作, 他要给领导“表示”一下,但怕当面“表示”不好,就叫穆凤凰帮他给领导的账户转账4万元。穆凤凰遂向王克指定的账号转账3.5万元。不久,王克又打来电话,说太少了,要求穆凤凰必须转够10万元。穆凤凰又先后两次分别转账5万元和1.5万元。但转账后,她回过神来,感觉不对劲,便拨打王克平时使用的手机核实,王克说他根本没让她转过账。穆凤凰立即向嘉陵区公安分局报了警。公安机关及时冻结了最后一笔转账1.5万元。

  警方成立专案组侦破这起电信诈骗案, 于2017年9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冒充王克的男子叫雷明(化名),1991年4月27日出生于重庆市巫溪县塘坊镇, 案发前在广东省境内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他受人指使,获得公民身份信息后,以打电话“猜猜我是谁”的方法,冒充受害人的领导或同学、 熟人等进行诈骗。2017年7月20日下午, 雷明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丽涛小内, 拨通穆凤凰的电话,冒充其公司总经理王克,诈骗10万元,最终得手8.5万元。

  嘉陵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 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 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雷明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又系初犯, 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上周, 该院一审依法判处雷明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雷悦 记者 何显飞)

  (原标题:“老总”来电叫转账 出纳疏忽汇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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