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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抬头 禁狗警示牌成摆设
2018-07-06 09:18:11   来源:南充晚报   

  

  上月底的一天,一只流浪狗在高坪区清溪街道办辖区连续咬伤11名市民后逃走,此事再次引爆狗患话题。6月25日, 本报《流浪狗连伤11人 “文明养狗”仍是空口号?》 一文引起较大社会反响,连日来,陆续有市民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称,在南充城区不少公共场所禁狗警示牌成摆设,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消除狗患,保障市民安全。

  Part1 公共场所 狗主人竟解开狗链

  昨(5)日,记者走访市内的北湖公园、南门坝生态公园、玉屏公园、1227广场、五星花园附近等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发现这些地方均存在市民带宠物狗遛弯的现象。虽然有的狗拴了绳链,但一到空旷地带,主人就会解开狗链,任其撒欢。“小区里没地方遛狗,所以我带它到这里来放放风, 它不会咬人的。” 带着自家的小泰迪,在北湖公园遛弯的一位男子说。

  家住顺庆区人民中路的王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他说,他每次抱着两岁的孩子去公园等公共场所玩, 看着来来往往的大狗小狗,就怕孩子被狗咬。对于养狗的人来说,狗狗是他们的“宝贝”,可是对于路人,狗就是畜生。

  家住顺庆区西河北路一居民小区的刘太婆对记者说,她简直不敢带小孙子出小区散步———小区外几条街道上经常都有人牵着大狗遛弯。“尤其一些老人牵着狗遛弯,几乎是狗拖着人在走,哪里是人在遛狗嘛,简直是狗在遛人!”

  Part2 公园禁狗 警示牌形同虚设

  “不少公园、 商场等地方都有类似‘禁止携带宠物入园’的警示牌,可形同虚设。” 家住顺庆区蓝光香江国际小区的何女士说, 每天晚饭后她都习惯到南门坝生态公园休闲,该公园有“禁止携带宠物入园”的警示牌,但一到傍晚,仍有不少市民置禁令于不顾, 将宠物狗带进公园。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园看见,多处醒目位置摆放着“禁止携带宠物入园”的警示牌,但仍然有狗主人将宠物狗带进公园。

  据南门坝生态公园相关负责人介绍, 公园多处设立了“禁止携带宠物入园”的警示牌,公园工作人员轮班巡视,但由于公园属于开放式的,对于宠物狗进公园的情况,巡视工作力不从心。除此之外,宠物狗在公园内随地大小便的现象屡见不鲜。公园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只能对这种行为进行劝导,但收效甚微。该负责人呼吁, 养狗的市民应提高公德意识,管好自己的宠物,严格遵守公园规定。

  Part3 养狗达人 传授文明养狗经验

  几乎每一位走在大街上的市民,都遇到过倚着墙角、树木、电杆撒尿的狗。家住顺庆区柏林春天小区的李先生说,文明养狗是每一个养狗人的责任。 再聪明的狗也只是一种畜生, 无法用素质和文明去衡量和约束, 因此狗患问题实际上是养狗人的素质问题。

  记者还走访了嘉陵江顺庆城区段江堤、西河河堤等较为空旷的公共场所,在这些地方均发现多处狗粪。另外,在一些主要街道两旁的人行道上, 也随处可见狗粪。对于狗粪的清理,环卫工人甚是无奈。“如果我们看到了, 会要求狗主人清理,但每次都得受冷眼,争执完后还得我们清理。”在顺庆区文化路,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

  “文明养狗其实很简单。”多年养狗的养狗达人王先生说,每一个养狗人,都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和养狗的相关规定。狗主人带狗出门时, 一定要给狗系上绳链,牵好狗,无论自己的狗温顺与否,经过他人身边时,都要拽紧绳链,这样对路人也是一种尊重;此外,还应随身备好硬纸皮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狗狗的粪便;要严格控制狗狗不在夜间长时间吠叫,以免打扰邻居休息。同时,文明养狗还要提倡不离不弃的精神,不应将狗狗随意丢弃。

  Part4 城管部门 管理执法有难度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城管部门主要对市民违规占道买卖犬只以及犬只在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两个方面进行管理。《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犬、 猫等宠物不得影响城镇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携带人应当即时清除。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一般是50元至200元。

  既然有相关规定, 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的现象为何依然随处可见呢?对此,这名负责人表示,虽然有相关规定, 但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有一定的难度:大部分犬只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在城管执法人员达到时,犬只主人早就不见人影了,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后只能由城管执法人员或环卫工人进行清理。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宠物随地大小便时,一般都会先对狗主人进行劝阻,责令立即清理;对拒不清理的狗主人,将依法处罚。(记者 杨真 文/图)

  延伸阅读

  北京男童脸被狗咬伤家长:已花10万元治疗

  5月7日下午5时左右,北京朝阳区青年路附近多名市民被狗咬伤。记者核实到, 至少有6人被咬伤,其中包括3名儿童,一男童脸部受伤严重,家长称已花费10万元治疗。当地居民自发组织寻狗队寻找恶犬。

  记者从多名伤者或家属处得知,咬伤他们的是“土黄色的狗,体型不大”,疑似为同一条犬伤人。但也有业主描述,伤人的狗身上比较脏,下巴有大包,亦有人称狗比较干净,下巴也没有大包。

  当地派出所民警称,截至5月8日晚, 他们已抓捕了10多条流浪犬,但与受伤者比对确认伤人犬只还需要时间,搜寻仍在继续。(据新华网)

  成都市民公园被狗咬 管理方被判30%责任

  去年8月的一个傍晚,成都一名市民陈女士在自己小区物业公司管辖的开放式公园散步, 被恶犬咬伤小腿,花费医疗费1900多元。由于找不到狗主人, 她将该公司告上了成都双流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 该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其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所在, 综合查明的事实,该公司对公园在防范流浪狗的管理上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 判令物业公司应承担30%责任,赔偿费用确认为590余元。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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