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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西充警方依法查处两起网络造谣案
2017-07-06 17:19:38   来源:南充经济网   

  南充经济网讯(李庆)7月5日,西充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案,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杨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三日、两日的决定,并对散布虚假信息的网站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一

  违法人员王某系西充某网站工作人员,2017年7月2日下午,王某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个时长7秒的火灾视频,并命名为【今日头条】“今天下午,西充义兴加油站发生大火,现场火光冲天”。该条信息发布后,立即被多人点击并转发扩散。

  据警方查实,该信息为虚假消息,是将贵州燃气管道起火爆炸视频移花接木,严重误导网民,影响十分恶劣。随后,警方对该条谣言发布者及该公司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7年7月2日上午,违法人员杨某为达到给自己的微博账号增加粉丝和影响力的目的,利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了一张内容为“一男子被砍得血肉模糊”的照片,并配以“西充阳光路杀人案”的文字说明。后经查证该条信息为虚假信息。

  据了解,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相关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认定为犯罪。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不可逾越的底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尊严更需全社会共同维护。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坚持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严守“七条底线”。如果罔顾国家法律,滥用其话语权,公开发布违法信息,损害公序良俗、冲击法治底线,有关方面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既顺应民心民意,也是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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