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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 让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2014-10-18 17:27:08   来源:   

  昨日,记者从营山县委了解到,该县各部门、乡镇把法制教育列入重要日程,组织干部群众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让干部群众学法、守法,并...

 

  昨日,记者从营山县委了解到,该县各部门、乡镇把法制教育列入重要日程,组织干部群众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让干部群众学法、守法,并用法律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现在,我们用法律解决问题。”营山县回龙镇幸福村负责人说,幸福村有1700多人,其中有500多人常年外出务工,为此,村里组织人员对外出务工的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高他们在外地务工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能力。

  营山县依法治县办、组织部和县委党校联合开展了科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培训,对全县8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城管、工商等执法执纪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法治专题学习活动。

  营山县还发动县城机关、个体商户和出租车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标语560多幅,在公交车、班线车张贴法治标语460多幅;各乡镇、部门张贴悬挂标语、崖标、路标1540幅,制作专栏800多处。7月以来,营山县各部门、乡镇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企业、进市场、进公园(景区)、进监所、进工地“十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守法、维权能力。目前各项活动正有序开展。

  同时,营山县在全县大力推行回龙镇“三六九”大调解机制,即在正确区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类型基础上,充分利用“三六九”逢场天3个时间跨度,组织镇、村、组干部集中为民办实事、解难题,通过登记分流、定点调解、利益回避、限时办结、存档保管、奖励惩处六项调解制度,采取纠纷排查、亲友协调、帮扶救助、领导包案、回访征询、跟踪督办、会商衔接、司法确认、责任追究九种调解方式,就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目前,该机制在回龙镇成功试点后向全县推广。据统计,营山县已建立大调解中心53个、村级调解室675个、群众调解协会120个,有专职调解人员548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8%。(记者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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