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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基层招人降“门槛” 高中学历也可报考
2017-05-08 09:21: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5月1日劳动节,和往常一样,阆中市凉水镇卫生院院长曹礼同忙得不可开交,这个医护人员只有10人的乡镇卫生院,承载着全镇约1.6万居民的日常健康护理工作。

  “想招人才,可招不进来呀。前两天我们招聘一位临床医生,都没有人报名。”曹礼同说,卫生院本来有12位医护人员,借调走了2位,剩下的10个人,都是身兼数职,“像护士,还要做点办公室行政工作。”

  事实上,基层人才匮乏的绝非只有这一家乡镇卫生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四川全省88个贫困县、乡两级事业单位空编超过9万人,空编率达17%。

  如何破解艰苦边远地区长期存在的招人难、空编严重的问题?怎样让各类人才能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如今,四川有了新动作。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5月4日获悉,省人社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难题。

  “这是通过激发人才活力助力脱贫攻坚的一项重大举措。”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光伟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8条,对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配备、培养使用、流动管理、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招得来

  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考试成绩各地可自主确定

  如何招得人才来?《实施意见》放宽了基层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政策。

  一是学历条件被放宽。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除工勤技能岗位外,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是针对基层的现状,《实施意见》提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可将学历放宽到大专,其中乡镇可放宽到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

  二是通过“差异化”分类施策,基层事业单位对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条件也被放宽。例如,医疗卫生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的考核招聘条件可放宽到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在招聘权限上,考试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考试成绩计算比例可由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同时,各地每年初清理基层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加强空编补员。“基层事业单位当年应补员至编制总额的90%以上,支持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满编运行。”张光伟说。

  有放宽的政策,也有加严的举措。《实施意见》强调,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高级职称比例单列 但需限定在基层单位使用

  对于岗位管理政策,《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性举措。

  张光伟告诉记者,《实施意见》采取“提高、集中、下放、单列”等措施,对基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予以优化。

  “根据事业发展、工作需要等情况,可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张光伟表示,对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集中设置岗位;同时,县、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权限由市(州)下放到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何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就是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基层评价标准、方式,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贡献,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单位使用。”省人社厅专技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比如石渠县某乡镇医生申报基层卫生副主任医师,参加全省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时实行单独划线确定合格标准,并按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参加评审,若取得基层卫生副主任医师资格,在石渠县或前往得荣县乡镇从医,均可以使用取得的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但如果调入省医院则不能使用,需要重新申报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事实上,过去两年,四川省人社厅和卫计委就在基层医疗单位推广了该项政策,目前已经评选出4000多个副高职称。“现在,我们将这一经验扩展到教育、农业等多个领域去。”张光伟说。

  留得住

  推动岗编分离 编制放在县上人才下乡镇

  招来人才,如何引导其向基层一线流动?

  《实施意见》提到,四川将推动岗编一体向岗编分离转变,探索将编制放在县级部门,让人才下派乡镇,实现人才向基层流动。

  对此,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解释,对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一线行业,探索将编制放在县级部门,岗位设在基层一线,管理在基层一线,实现人才能下沉服务到基层。切实解决基层一线特别是民族地区、边远山区人才短缺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同时,还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基层锻炼计划,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省、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基层需求组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支文、支企等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期间,其原单位岗位、职级、工资福利保留不变,在基层工作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若是基层事业单位编满了,又将如何留住人才?《实施意见》指出,还要加大基层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岗位,采取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等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参加职称评审 论文外语等不作统一要求

  针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标准,这次也有了新突破。

  具体而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统一或硬性要求,取而代之的,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文案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都能使用。“这是科学分类评价,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深耕专业的利好措施。”张光伟评价道。

  其次,还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高、中级职称的评审权放给符合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结果,充分赋予基层职称评审自主权。依托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畅通基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探索有针对性的评价办法。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到了职称倾斜政策。例如,“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干得好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 表彰奖励时可单列指标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将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创新培养模式,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每年为基层培养3000名免费师范生和500名免费医学生。在人才的培养上,依托省校合作平台、继续教育基地等资源,分层分类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力争五年内将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轮训一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等人才工程,选育一批基层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另一方面,对基层人才激励力度也在加大。《实施意见》指出,要落实好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政策。在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称号和省人才表彰奖励项目评选时,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指标或单独分组评审,向在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以及“四大片区”倾斜。

  《实施意见》还提出,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人才工作经费预算,依托“互联网+”等模式,拓展服务渠道,简化服务流程,为基层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记者 杜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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