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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纳入失信名单 主动到法院履行十年旧债
2015-04-08 11:00:17   来源:   

    2015年3月,刘某从嘉陵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案款时,心中不禁唏嘘,感谢法院的不懈努力,十年的追债生涯终于画上了句号。 ...
  

  2015年3月,刘某从嘉陵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案款时,心中不禁唏嘘,感谢法院的不懈努力,十年的追债生涯终于画上了句号。

  2005年,刘某做点小生意,专门租赁钢管架、卡件等。杜某在修建“嘉禾苑”商品房时,从刘某处租用了钢管架及卡件,工程结束后杜某不仅未给付租金而且未归还租赁物;刘某多次找到杜某协商给付租金及归还租赁物,杜某承诺于2010年2月1日前还清租赁物并付清全部租金。后杜某未按期履行,刘某诉至嘉陵区法院;嘉陵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杜某返还租赁物及支付租金10余万元,同时杜某承担违约金15000元。判决生效后,杜某仍然未履行相应债务。2012年8月,申请执行人刘某向嘉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杜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展开综合查控手段,但未能查到被执行人杜某的财产,同时杜某“人间蒸发”,下落不明。

  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工作陷入困境。执行人员及时转变执行思路、调整执行方案,采取由直接执行变为迂回执行的执行方案。通过多方打探了解,被执行人杜某可能还在其他地方搞工程,遂决定将杜某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融资。

  近日,被执行人杜某来到嘉陵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全部债务及利息并恳请嘉陵法院将其移出失信名单。原来杜某近期需资金周转,向银行贷款时发现其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不能贷款融资,杜某不得不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一场拖欠了近十年的债务得到履行。胡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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