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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致力案件质效提升
2015-04-17 15:19:35   来源:   

    阆中法院针对2015年案件数量上升,新型案件增多,案件难度增大的现状,为保证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诉讼利益,对...
  

  阆中法院针对2015年案件数量上升,新型案件增多,案件难度增大的现状,为保证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诉讼利益,对审判权运行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成立专业案件讨论组。成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个专业案件讨论组,由分管院长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先行过滤机制,审委会委员根据工作性质或专业特长纳入相应专业案件讨论组。合议庭可以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提交专业小组讨论,小组讨论不实行表决制度,讨论结果对案件处理提供参考性意见,由合议庭决定案件实体处理。

  二是民商事案件分类审理。从该院历年案件数量统计来看,民商事案件占到了所有受理案件的80%以上,为实现民商事案件的快速审理,该院对民一庭、民二庭、保宁法庭三个主要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部门进行业务分类,民一庭主办劳动人事争议、交通医疗事故、物权、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民二庭负责公司、保险、合同等三大类商事案件;保宁法庭主要负责婚姻家庭等类案件的审理,使得全院民商事案件处理做到“精、快、专”。

  三是改革文书审批制度。院庭领导原则上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一步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将院庭领导和审委会委员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案件承办人参与办案。实现法院内部“去行政化”,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四是发挥党支部领导作用。将农村法庭与机关第二、第三党支部进行合并,切实做好“抓党建带队建”,通过支部活动促进法官业务交流,将难度大、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定期集中交流。在法庭遇到办理案件瓶颈时,可由所在党支部协调,由其他业务庭法官接手办理案件,发挥党支部在促进案件交流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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