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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不慎惹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2015-05-25 15:55:52   来源:   

  蒋某原本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庭,但因驾车不慎发生车祸,导致搭车的岳母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蒋某妻子因赔偿问题与兄弟姐妹发生激烈争吵,...

  蒋某原本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庭,但因驾车不慎发生车祸,导致搭车的岳母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蒋某妻子因赔偿问题与兄弟姐妹发生激烈争吵,夫妻两人的关系也急剧下降。两人差点闹到离婚的地步。后经承办法官多方做思想工作,蒋某的家人选择原谅蒋某的无心之失,但蒋某仍然不能逃过刑罚的惩罚,最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2月,蒋某驾驶私家车经成南高速从老家广安回成都。当车行驶至南充境内时,蒋某在超车时因为操作失误,车辆一头撞上前方赵某所驾驶的中型货车尾部。撞击后车辆向右方变向撞上道路右侧护栏,造成乘车的其岳母高某当场死亡。

  2014年3月,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蒋某被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取保候审。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高某系车祸时头部遭受巨大钝性机械性暴力作用(如碰撞等)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对本次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蒋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赵某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高某、李某无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害人家属有权要求被告孙某进行民事赔偿。面对突如其来的不幸,蒋妻与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痕,随之而来的蒋某夫妻也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甚至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一个平静的大家庭纷争四起,几近走向崩溃。

  2015年4月29日,这起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后,承办法官耐心的给蒋某夫妻做释明工作。经过坚持不懈的工作。蒋妻和她的家人最终原谅了蒋某的无心之失。有鉴于蒋某在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拘捕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办案法官还特意向蒋某夫妻释明,被害人的谅解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同时,还寄语蒋某,今后应依法行车,对妻子及其家人要心怀感恩,和平相处。(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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