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法院思依法庭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2015-06-29 11:07:22 来源:
本网讯 近日,思依法庭干警接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赵某回思依镇桥楼乡牛鼻梁村了,法庭干警立马放下手头的工作,冒着烈日前往。当...
本网讯 近日,思依法庭干警接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赵某回思依镇桥楼乡牛鼻梁村了,法庭干警立马放下手头的工作,冒着烈日前往。当法庭干警驱车二十多公里又步行近一小时,出现在赵某的家中时,赵某当场懵圈了,自言自语说到 “收电费的人都嫌远,没想到你们还来了”。
2014年,赵某饲养的狗将邻村的胡某咬伤,胡某先后花去用掉各种费用3000余元,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胡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在查明事实后,法庭依法支持的了胡某的诉请,赵某承担事件的主要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却远走广东、新疆等地务工,消失在茫茫人海。法庭再次找到赵某时,赵某依然百般抵赖,抗拒执行,甚至说到:“要医药费去找狗要,把狗拿去枪毙了都行。”
面对如此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干警们并没有简单粗暴的处理,而是从两家的关系着手进一步向赵某做工作,但另一方面也向赵某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产生的后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工作,在法庭的主持下赵某将金钱义务全部履行。(阆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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