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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宣判首例拒执犯罪案
2015-07-07 16:15:16   来源:   

   本网讯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被执行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这是高坪区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
 

  本网讯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被执行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这是高坪区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因拒执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

  2013年6月,原告杜某诉被告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口头达成煤炭买卖协议,构成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售卖给被告价值共13万余元的货物,被告出具欠条后一直以种种借口推诿、搪塞,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杜某于判决生效后偿付原告货款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杜某所有的砖厂及机器设备。但杜某在签收查封法律文书后不但不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竟然还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变卖给了他人。鉴于杜某已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高坪区法院依法将杜某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中,考虑到杜某在被刑事拘留后如数偿付了申请人的货款13万余元,法院认定杜某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何晓斌 龙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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