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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四项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6-10-19 16:00:49   来源:南充经济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南部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公正高效地审结了大批涉老案件。

  一是加大老年维权法制宣传力度。将《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通过法官深入社区、乡村为老年人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在敬老院、老年人活动站等老年人聚集区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发放具有针对性的维权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干警到新世纪广场、各大乡镇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5次,送法到基层活动8次,到敬老院举办法制讲堂3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共 万余份,有效营造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发挥巡回审判庭示范作用。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和因受疾病困扰等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老年人,或者选择赡养、婚姻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庭、站、点三位一体的巡回审判网络,深入社区、乡村、农家小院开展巡回审判,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示范效果。2016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涉老赡养案件5件,扶养纠纷案件4件,其他类型案件65件,案件当庭调解、撤诉34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是突出诉讼调解工作优势。对涉及子女相互推诿的赡养纠纷,积极协调街道办、村委会等有关组织开展调解,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及当地有名望的群众参与调解,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入手,加强道德教化,引导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与做到精神慰藉并重,为老人营造一个和谐舒心的家庭氛围,有效搁置争议。3月7日,东坝法庭审理“陈某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承办法官认为按照法律硬性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于是从社会伦理道德出发,情理、法理告诫当事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最终达成协议,就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作出了妥善安排。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的调解,既维护了家庭和谐,又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强化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针对涉老案件,该院优先执行,活用各种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老年人的各项权利真正落到实处。对于执行确实存在困难、符合相关条件的,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如对方一时没有履行能力无法执行的,该院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为困难老年人争取低保、救济等保障措施,确保每个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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