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法院首次冻结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
2017-04-20 17:05:48 来源:南充经济网
近日,南部县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寄来的冻结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的回执,显示已成功冻结被执行人王某的支付宝账户。
据悉,2015年10月,张某因儿子结婚缺钱,向王某借钱30000元,约定半年后偿还,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索要无果,便将王某告上法庭。2016年10月,在南部县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2017年3月30日前,王某一次性偿还张某借款3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4月10日,通过“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的支付宝账户有32451.66元。执行法官立即制作了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于当日通过法院专递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了相关冻结手续,因是首次冻结支付宝账户,许多事宜尚不清楚,便多次与该公司相关部门就支付宝账户冻结事宜进行电话沟通。
4月17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承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解冻支付宝账户。18日,王某将30000元现金交付张某手中,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同日,执行法官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了相关解除冻结手续。
这是南部法院首例针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的案件,不仅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为本院破解执行难创新了举措,更为今后查封冻结网络资金账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游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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