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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执行大会战”首战告捷
2018-09-12 17:11:10   来源:南充经济网   

  9月4日14:00,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在全省各级法院正式启动。嘉陵法院集结60余名干警参加启动仪式。嘉陵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政府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四川法制报、南充电视台等10余家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全程报道。

  据悉, 该集中行动将持续到9月17日,为期3天。截止9月4日18:00,嘉陵法院共扣划银行存款168万元,执结案件7件,拘传1人,拘留1人,被执行人现场履行执行案款11万元,执行到位案款26.41万元。

  集结受命

  嘉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贵平向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敏报告了嘉陵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准备情况。60余名干警受命出征!

  全力执行

  2015年5月23日,侯某某诉孙某某、蒋某某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嘉陵法院审理,判处孙某某赔偿侯某某医疗费等费用4.3万元,扣减已垫付的医疗费还须赔付2.71万元;蒋某某赔偿侯某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1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孙某某、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侯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嘉陵法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蒋某某向候某某赔付了1.1万元,但孙某某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且逃避执行。2016年中旬,执行法官找到孙某某,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惩罚措施。后孙某某主动履行了7000元,并与候某某签订了按期支付协议。但协议期限到期后,孙某某仍不履行剩下的2万余元,并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电话。2018年以来,执行法官已6次前往孙某某位于嘉陵区李渡镇某乡的住处要求其履行,但孙某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敷衍应答。

  9月4日下午,执行法官又带队前往孙某某住所,在距其住所200米的乡道上将骑车外出的孙某某拦截,并拘传至法院。 经法官释法析理,孙某某仍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不得不再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以示惩戒。

  被执行人房屋被评估,朋友代为支付11万

  万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嘉陵法院于2016年8月22日受理执行,并责令被执行人张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但张某却拒不履行。经查除被诉讼保全的一套房产外,张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18年8月中旬,法院依法对张某的房产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

  2018年9月4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的朋友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请求停止对张某房屋的处置,并现场代其支付了全部案款11万余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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