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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危险驾驶案件
2018-11-29 10:26:32   来源:南充经济网   

  11月19日,顺庆区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充市顺庆区石油南路时,被执勤民警挡获,后经抽取王某的血样进行检验,乙醇含量为199.9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经电话传唤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指控的事实,被告人王某系无证驾驶摩托车,认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其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顺庆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刑诉法修正后,我院认真践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改革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加大适用速裁程序力度,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当庭宣判,切实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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