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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2019-10-09 16:30:58   来源:南充经济网   

  一包工头拖欠十四名农民工工资18万元并逃匿而构成犯罪,近日该包工头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刑罚。

  家住四川的朱某承建了位于长沙的某建筑工程项目,从南充等地聘请了一批民工从事砌体、钢筋混凝土、木工等工作。但是工程完工后,朱某却拖欠了其中十四名民工的工资18万元未给并逃匿。其后,民工们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劳动管理部门多次与朱某联系责令其改正未果,遂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受理后将朱某拘捕,后由检察机关诉至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顺庆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朱某的家人见事态严重,遂赶紧出钱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取得了农民工的谅解。

  法官认为朱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经劳动管理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全部清偿了拖欠的民工工资,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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