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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多种执行手段并行 迫使特殊主体当事人履行债务
2019-10-11 14:59:55   来源:南充经济网   

  顺庆法院:执行法官多种执行手段并行 迫使特殊主体当事人履行债务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中,多种执行手段并行,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债务。

  家住南充的周某是南充某机关的工作人员,2016年2月周某从朋友赵某处借走人民币5万元整,但其后周某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借款。赵某讨要未果后于2018年诉至法院,经法官组织协商达成协议,约定周某分期偿还借款本息。但周某未履行协议,赵某遂向顺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申请后,向周某采取了各种执行手段,包括冻结其工资账户、纳入网络限制高消费名单等,同时对其进行约谈,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邹某迫于压力,终于同意履行债务。至此,该起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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