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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法院:未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法院强制执行双倍工资
2019-10-24 15:17:32   来源:南充经济网   

  一公司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双倍工资。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2017年5月,家住南充的罗某到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并未与罗某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2月罗某离职,此时公司共拖欠了罗某工资16000多元未给。其后,罗某向公司讨要工资未果,提起了劳动仲裁,除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要求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双倍赔付劳动报酬。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双倍赔付劳动报酬,并且拖欠的工资仍应支付。遂裁决公司向罗某支付拖欠的工资与双倍赔偿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5万3千余元。

  裁决之后,公司未按裁决书履行义务,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受理申请后,遂即采取了查询账户、强制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成功将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并支付给了罗某。至此,该起劳动争议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完毕。(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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