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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法院公开宣判一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
2020-06-13 10:40:00   来源:南充经济网   

  一欠债男子在法院判令其还款后,拒不履行,并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家住南充的罗某与某装饰公司约定,将其经营的网吧承包给装饰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完工后,罗某却未付清装修款。装饰公司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罗某支付拖欠的装修款2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装饰公司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向罗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履行付款义务,并告知其不得转移财产。但罗某并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并将其经营的网吧财产与管理权转移给他人,致使法院无法执行。执行法官认为罗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遂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罗某的家属见势不妙,赶紧付清了全部欠款,并取得了装饰公司的谅解。但因罗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明知法院生效判决而故意拒不执行,并且在执行期间转移其经营的网吧财产与管理权,致使法院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刑罚处罚。考虑到其已经缴清所有欠款,并且取得了债权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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