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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55位民工工资 一包工头被顺庆法院判刑并罚金
2020-07-10 09:53:54   来源:南充经济网   

  一包工头在从事某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拖欠55名农民工57万余元工资款拒不支付。近日,该包工头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4月,包工头戴某从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工程项目中分包了部份施工业务。但工程完工后,戴某却拖欠了其雇佣的55名农民工578710元工资迟迟未予未付。其后,劳动监管部门向其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支付民工工资,但戴某仍然拒不支付。2020年1月,公安机关将戴某刑事拘留。建筑公司闻讯后,立即代其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资款,但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检察机关于2020年5月将戴某公诉至南充市顺庆区法院。

  顺庆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其有自首等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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