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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法院成功执行全市首例校园贷犯罪财产刑案件
2020-08-12 11:47:17   来源:南充经济网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成功执行完毕全市首例“校园贷”犯罪财产刑案件,共执行到位三名刑事被告人罚金2.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余元。

  2017年,原系某高校学生的夏某等三人,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采用超高利息向多名在校大学生放贷牟利。2019年,三人因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判处有其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8000-10000元,判处夏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58元。该起案件也是南充首例“校园贷”犯罪案件。

  判决生效后,三人未主动缴纳相关案款,案件于今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夏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通知其履行判决,并多次与三人进行沟通。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夏某等三人及其亲属主动履行全部罚金共计2.6万元,夏某的家属也代其向法院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20058元,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顺庆法院将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校园贷”犯罪案件的执行力度,为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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