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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耕耘守初心 老骥伏枥勇担当
2020-09-16 10:21:22   来源:南充经济网   

  默默耕耘守初心 老骥伏枥勇担当

  致敬扫黑英雄——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胥琦

  胥琦,男,汉族,52岁,1989年转业进入法院工作,现为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干警。31年来,胥琦同志一直战斗在法院的基层一线,在工作中默默地坚守与付出。

  胥琦同志正在查阅案件卷宗 从军队来到法院,30余年初心不变

  1985年,年仅17岁的胥琦参军入伍,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严酷的训练、严明的纪律考验着他,单调的军营生活与边疆恶劣的环境,更是困扰着他,但他从未胆怯和退缩,反而咬牙坚持在军中磨炼自己的心性、锻炼自己的才干。部队告诉他,作为一名军人,只能向前,决不能后退。入伍以来,他始终践行着“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军人宗旨,将“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四有”军人意识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四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养成了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敢作敢当的职业精神,为此多次受到部队的表彰,成为了部队里的模范军人。1989年,胥琦结束了军旅生涯,转业到了顺庆区人民法院。在这里,他继续秉承着军人的严谨作风与执着精神,一边认真工作,一边学习业务,在基层法院一干就是整整31年。2010年,因工作需要,胥琦调至区法院执行局工作。在这里,身体单薄的他依旧发扬着军人吃苦耐劳的英雄本色。工作期间,胥琦一直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先后办理各类执行案件上千件,受到了同事认可,得到了群众好评,屡屡获得单位的嘉奖与群众赠送的锦旗。

  不畏艰辛挑重担,老当益壮斩黑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顺庆区法院作为四川南充地区的中心城区法院,必然担负着重要的任务和使命。而执行工作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项环节,自然成为了一切办理案件的重中之重,而对扫黑除恶案件的财产刑部分的执行,更是精准斩断黑恶势力犯罪经济链条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黑财清底”工作的成功与否!胥琦所在的三人执行小团队承担了目前全院所有的扫黑除恶案件财产刑部分的执行工作,胥琦一人就负责办理两件。除此以外,团队还要办理一千余件普通执行案件,办案压力极大。尽管任务非常艰巨,但胥琦毫无怨言,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将涉黑恶犯罪案件优先办理。他深知,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严查黑恶犯罪、斩断黑恶资金链条,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决胜的关键任务,容不得丝毫懈怠,不允许点滴差错,不仅要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地推进“黑财清底”工作,还要严格参照黑恶案件办理、尤其是黑恶性质认定的法律法规,确保“黑财清查”行动不纵不枉,只要是黑恶势力财产,那就要“一查到底”,绝不放过,同时也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防止任何“误伤”现象发生。

  胥琦(左)接受群众赠送锦旗

  2011年至2018年,韩某某等十四人涉恶群体在南充国有铺面的招租过程中,通过以恶意竞拍等方式相威胁,敲诈租户“茶水费”“劳务费”。2019年,韩某某等人被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80万元,同时判令退赔受害人损失15万余元。该案立案执行后,胥琦依法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资金账户,胥琦立即对其予以了冻结与扣划。其后,胥琦又奔赴监狱会见了服刑的被执行人,又与判处缓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亲属等进行面对面沟通,说明了案件当前的办理情况,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进行释法说理,要求他们主动履行或者代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一系列的不懈努力,15万余元的退赔款已全部执行到位,80万元的罚金,也成功执行到位20余万元。但是,由于罚金刑暂未完全执行到位,胥琦仍不敢有所松懈,继续开展执行工作。他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房产情况,遂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六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如不能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下一步将依法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铁面执法不徇私,依法办案必落实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胥琦常常会遇到涉案人员及其家属或者熟人想用各种理由说情,希望他在执行工作中“打点折扣”。面对这些情况,胥琦始终对其不理不睬,总是铁面无私,严格执法,该依法办理的,坚决按照法律规定,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在韩某某涉恶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一名被执行人的亲属向胥琦陈述其家庭经济困难,请求胥琦法外开恩,减免执行的罚金。胥琦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表示自己也理解其困难,但是作为法院干警无权对其减免,必须依法办事。对方在经过胥琦耐心地解释后,也表示了理解,不再妄想“走后门”说情。

  在办理自己负责案件的同时,胥琦还积极协助其他同事办案。2017年,原系某高校学生的夏某等三人,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采用超高利息向多名在校大学生放贷牟利。2019年,三人因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八千到一万元,判处夏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58元。该起涉恶案件也是南充首例“校园贷”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案于2020年6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胥琦与同事一起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家属沟通。在胥琦与同事的不懈努力下,夏某等三人及其亲属主动履行了全部罚金共计2.6万元,夏某的家属也代其向法院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20058元。在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内,该起案件便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在部队,胥琦是一名好战士;在法院,他是一名称职的优秀干警。无论走到哪里,外表瘦弱的胥琦都是一位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男子汉,是人民法院执行战线上的英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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