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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冬有点暖“薪”!顺庆法院解冻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021-02-11 09:06:00   来源:南充经济网   

  岁末年关,正是根治欠薪、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全面发力之时。顺庆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依法解除了某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冻结,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维护了农民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让其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13年1月以来,张某及四川某建筑公司陆续从南充某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钢材,截止2016年7月7日,尚有钢材款800万元未支付,因该商贸公司多次催收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本息。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17年4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该商贸公司一次性支付本息。因张某及该建筑公司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法院立案受理后,先行对四川某建筑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后经多方调查了解,该建筑公司名下还有多项在建工程。对此,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向陕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查询不动产通知书,查封了四川某建筑公司名下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2月8日,四川某建筑公司向顺庆法院反映公司名下农民工工资专户被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93万元,致使公司无法保障在年前支付农民工工资,遂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及解冻申请书,请求解除对其的冻结。考虑到春节将至,农民工都盼望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执行法官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经查证,该账户确实为相关建筑主管机关登记公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经研究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之规定,以及人社部、最高法、银保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资金因支付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或冻结。据此,该建筑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解除对该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冻结。(戚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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