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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法院处理一起离婚诉讼
2014-08-18 15:45:50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如果我跟你妈同时掉河里了,你先救谁?这个经典的问题,可能很多夫妻之间都曾经问过。但真因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如果我跟你妈同时掉河里了,你先救谁?”这个经典的问题,可能很多夫妻之间都曾经问过。但真因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满意而闹上法庭离婚的夫妻就十分罕见了。8月14日,阆中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就审理了这样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离婚案。

  李乐乐和张晓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2006初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生活在女方家,同年生育一女。夫妻俩感情和睦,一起前往成都打工,共同建设家庭。2012年又幸福地迎来了第二个女儿。

  2014年3月的一天夜里,张晓明应酬完后回到家中,李乐乐开玩笑地问到:“如果我跟你妈同时掉河里了,你先救谁?”张晓明脱口而出:“先救我妈。老婆可以再娶。”李乐乐听后不乐意了,两人渐渐争吵起来并发生了抓扯。之后,李乐乐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 4月初便离开独自一人回到阆中生活,并于当月底向阆中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原告李乐乐诉称与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常因琐事争吵,被告有娶其他女人的想法。被告张晓明辩称,与原告常年在外共同务工,并共同养育两个女儿,虽有因琐事争吵,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实属正常,虽然对夫妻感情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交流,既往不咎,互谅互让,其夫妻关系是可以和好的,法院最终未支持李乐乐的离婚诉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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