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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已满仍不走 法院强制其搬离
2016-01-11 17:55:44   来源:南充经济网   

  一男子租用他人场地,租期届满后仍拒绝搬离。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对其予以了强制搬离。

  2012年12月10日,某公司与任某签订《场地租用协议》一份,约定公司将其土地租给任某使用,期限为1年即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0日止。其后,任某在承租场地内经营火锅店和停车场。因合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了矛盾,公司决定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给任某。但任某并未撤出,仍占用场地经营。公司遂于2014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全面履行义务,租用到期后公司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场地,遂判令任某返还公司的场地。

  但其后,任某仍未撤离,公司遂又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桂芳彪受理案件后,向任某发出了通知,要求其限期搬离,但任某仍旧未搬。顺庆法院遂决定强制进行搬离,2016年1月8日,顺庆区法院组织干警30余人来到该场地,首先封闭了现场,清点了物品,然后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当面办理了场地交接手续,将场地交给到了出租人。至此,该纠纷得以成功解决。(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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