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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法院公告送达促使当事人主动给付欠款
2017-06-20 17:37:17   来源:南充经济网   

             

  “感谢法官为我的案子做了这么多工作,被告主动联系我,把欠款付清了。我现在要申请撤诉。”近日,原告何某某在收到被告赵某某给付的10000元欠款后,立即到顺庆区法院芦溪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反复向法庭工作人员道谢。

  2015年4月7日,原告何某某之夫因工作亡故,在索赔过程中与被告赵某某达成了《工伤和解协议》,载明:被告一次性给予原告赔偿人民币90000元,在协议签订之日七日内支付。然而,被告在断断续续支付了80000元后,对剩余10000元以各种理由推诿,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且被告拒接其电话的情况下,无奈起诉至法院。

  顺庆区法院立案后,芦溪法庭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立即打电话通知被告赵某某到法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然而被告却在法官表明身份和事由后,当即挂断了电话。为此法官多次打电话耐心与被告沟通,告知他来法庭领取传票或提供现居地址,但被告仍表示,不会到法庭领取传票,也不接受任何法律文书,被告拒不配合的态度,让法庭的诉讼进程受到了影响。

  为解决送达难题,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告赵某某所在村社的村委会,向村主任介绍案件情况,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委托村主任主动与被告联系,让被告到庭说明情况参加诉讼或主动与原告和解,并将被告不配合送达可能遇到的相关的法律责任请村主任转告被告。随后,法官又将开庭公告张贴在了被告所在村的村委会的公告栏上,希望被告的亲朋好友看到后,能将该公告内容告诉被告,以促成他到庭参加诉讼解决问题。

  通过法官采取的多项措施,被告主动联系了原告并给清了欠款,一起久而未决的欠款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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