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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征地农保能合并吗?
2014-02-28 08:44:55   来源:   

  市民李先生给市长信箱写信咨询:我是嘉陵区木老人,2011年因被征地,参加了嘉陵区的新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了6年保险费;...

  市民李先生给市长信箱写信咨询:我是嘉陵区木老人,2011年因被征地,参加了嘉陵区的新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了6年保险费;同时又在顺庆某单位务工,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我现在已从该单位离职,请问,我能不能把顺庆的职工养老保险转往嘉陵区,合并到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一起?

  市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不同的人群老有所养的问题而设计的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个是失地农民身份、一个是职工身份,两种身份享受养老待遇的年龄有所区别,甚至连缴费方式都迥然不同,失地农民是一次性趸缴、职工是按月缴纳。

  为了促进流动就业,方便参保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使参保者个人权益不受损失,市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经启动了新的信息软件研制工作,新的软件开发完成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了。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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