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区 > 嘉陵 > 正文

嘉陵:两车擦挂牵出醉驾 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2016-05-18 17:35:56   来源:南充经济网   

  男子周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他人车辆发生擦挂,在2人协商私下解决时被巡逻交警发现,交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周某系酒驾,遂将其带回接受调查。日前,经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周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6年2月15日下午2点左右,周某酒后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行至嘉陵区陈寿路上层领地路段时与吴某驾驶的小车发生擦挂。因车辆受损并不严重,2人协商私下解决,但被正在巡逻交警发现。交警在询问中发现周某一身酒气断定周某系酒驾,遂将其带回接受调查。经鉴定,周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1.2mg/100ml,系醉酒驾驶。

  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陈晶)

相关热词搜索:嘉陵 男子 车擦

上一篇:嘉陵国税兑付营改增试点行业首个定额发票万元大奖
下一篇:嘉陵法院成功执结首例著作权侵权案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