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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法院妥善调处土门乡小学生死亡事件 家属获赔26万元
2016-07-20 17:42:49   来源:南充经济网   

  近日,嘉陵区法院成功调处土门小学学生下课期间死亡事件,家属获赔26万元。

  刘某,13岁,嘉陵区土门小学学生,6月12日下午,刘某下课后与同学玩躲猫猫游戏,在未发生推搡等情况下,由于其未踩稳致后脑着地而意外身亡。死者父母认为,其女刘某在学校读书期间意外身亡,学校及老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负主要责任。死者父母在同学校、土门乡政府协商过程中,曾纠集亲属封堵校门,给学校及乡政府施加巨大压力,并要求土门小学及责任老师赔偿180余万元。经多次调解无果。

  6月23日,区政法委、嘉陵法院、区信访局,区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此事前往土门乡政府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死者父母不依不饶,认为学校老师没有尽到看护职责才导致刘某死亡,对于死亡赔偿金寸步不让。面对死者父母的激动情绪,我院参与调解的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讲明其中的法律关系以法律后果,让当事人自行斟酌。同时,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校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予以了充分释明。最终,死者家属摒弃固有见识,与校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土门小学赔偿死者刘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6万元。该案得以圆满化解。(陈梅 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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