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法院: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6-09-22 17:57:23 来源:南充经济网
经调研发现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成因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加之性格缺陷的影响,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其他不良人群的蛊惑、教唆,在自制能力以及辨别是非能力尚弱的情况下,沾染上毒品就等于跌入“万丈深渊”。因为毒品具有成瘾的特性,凭未成年人较低的自控能力几乎没有办法戒掉,从此成为毒品的“奴隶”,更可能沦为成年犯罪分子的贩毒“工具”。二是家庭环境缺失导致性格缺陷。未成年人性格的形成与家庭环境的影响密不可分。家庭结构不完整,父母关爱缺失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形成逆反心理。父母对孩子过度简单粗暴或完全放任不管的教育方式,也会让未成年人感觉被忽视,甚至是被放弃。他们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一旦产生逃离家庭,肆意放纵的想法,转而向一些不良“朋友”寻求慰藉,自暴自弃,看到别人沾染毒品,自己就很难控制不去触碰毒品。三是教育问题隐患明显。该院所审理的15名被告人都不是在校学生,其中绝大多数仅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义务教育与后续教育存在脱节的问题,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更是连义务教育都可能不能保证完全执行。一些失学未成年人不得不走向社会,但他们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又缺乏职业技能,连生活能力都成问题。这就为走向犯罪留下隐患。四是未建立完善的救助机制。囿于经济发展状况,我国没有一个针对问题少年的救助机构。对于那些经济困难或是流浪在外的迷途少年,无法被社会及时发现,更不能被及时保护甚至得到应有的帮助。他们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或许也曾经努力生活想要摆脱这种境地,在他们极其需要帮助时没能得到应急性的帮助,也可能因此选择了自以为是“捷径”的犯罪道路。
针对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毒品犯罪问题所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我院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父母自身要改掉不良生活习惯,尽可能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行为,例如父母最好不要在孩子面前吸烟喝酒,直接的吸毒行为要绝对禁止。一些未成年被告人最开始接触毒品就是源于父母,所以父母一定要树立好榜样,不只是生活习惯的示范,更要注重道德伦理、遵纪守法的引导,潜移默化培养孩子的道德标准以及守法精神。同时要给予全面关爱。父母对于孩子有监护义务,不但要“养”更要“教”。无微不至的关爱也是家庭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最亲密的家人,一旦发现孩子有反常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进行正确的纠正教育。二是加强学校教育。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集中地”,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模式,摈弃唯重成绩的“应试教育”,提倡“德智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导向。同时提升禁毒意识。很多未成年被告人不知毒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或者知之不深。提升未成年人的防毒、禁毒意识,学校责无旁贷。要将防毒、禁毒知识作为专门的课程开设,把‘禁毒教育’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三是强化社会媒体责任。媒体是信息传播的主要介质,也是未成年人接受知识的重要平台。因此,媒体一定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正面引导。就预防毒品犯罪而言,媒体、网络以及新兴媒体应深入宣传毒品的危害性,让未成年人直观地感受毒品的巨大危害性以及违法性,形成本能拒绝、抵触毒品的心理,彻底剔除未成年人进行毒品犯罪可能性。四是加强社区工作管理。社区是社会管理最基层的单位,社区志愿者应主动关爱家庭贫困以及出现难题的未成年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减少与不良人群的接触机会。同时,妇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群团组织也要及时介入,及时为迷途少年“指点迷津”,力所能及地给予他们帮助,重塑生活信心,激发前进勇气,避免他们因无路可走而跌入“深渊”。(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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