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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4个乡撤乡设镇
2014-05-08 11:12:56   来源: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准东兴乡、五马乡、凉水乡和木兰乡撤乡设镇  记者昨(6)日从阆中市民政局获悉,经过申报、审核、实地考察、审...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准东兴乡、五马乡、凉水乡和木兰乡撤乡设镇

  记者昨(6)日从阆中市民政局获悉,经过申报、审核、实地考察、审批等程序,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准该市东兴乡、五马乡、凉水乡和木兰乡撤乡设镇。在撤乡设镇后,这4个镇的行政区域分别为原4个乡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近年来,随着阆中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乡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非农业人口比重增加,各项发展指标已经达到了撤乡设镇的基本要求。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中心带动作用,促进乡镇经济、文化、旅游事业快速发展,增强城镇总体经济实力,阆中市根据该市现有行政区划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充分征求该市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实地论证,去年,该市正式启动相关申报工作,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完成了上述4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并获省政府批准。

  原东兴乡地处阆中市东北部,位于东河岸边,东与二龙镇接壤,南连五马乡,西邻文成镇,北靠清泉乡,距阆中城区18公里。

  原凉水乡地处阆中市东北部,东与仪陇县先锋镇接壤,南连阆中金城乡和妙高镇,西邻阆中二龙镇,北接阆中石滩镇,距阆中城区42公里。

  原五马乡地处阆中东部,东接妙高镇,南连河溪镇,西与七里街道办隔江相望,北与东兴乡接壤,距阆中城区17.5公里。

  原木兰乡地处阆中西北部,位于阆中、南部、剑阁三县(市)交界处,东连思依镇、北门乡,南接南部县,西邻南部、剑阁县,北靠河楼乡,距阆中城区35公里。(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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