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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坚持“一二三”扎实推进家事审判
2017-03-27 17:13:45   来源:南充经济网   

  2016年,南部法院以发挥审判职能、培育良好家风为着力点,积极创新家事审判工作,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041 件,审结 1449件,调解543件,案件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均得到有力提升。

  一是坚持一个中心,促进家事审判柔性化。以“和”为审判中心,加强“审教结合、审调结合”,以消除对立、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价值导向,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开展法庭教育,对于当事人违背基本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推进社会文明建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家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官助理及时开展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案件再由家事法官进行审理和调解。在这样的理念和举措下,南部法院连续多年调解率保持在40%。

  二是落实二项措施,促进家事审判专业化。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选任熟悉审判业务、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从事家事审判,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担任家事陪审员,同时调动辖区内具有丰富基层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审判;配备专业化审判资源。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暴避难室、调解室等便民化、人性化设施,保障家事纠纷调解、审判质量。建立审前财产申报制度,防止配偶一方提前转移财产,侵害当事人利益。对涉及家庭暴力等急需解决的案件按照先审快结的原则,尽量缩短办案周期。

  三是创新三项机制,促进家事审判人文化。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有效整合各机关单位力量,建立多方长期协作机制,形成家事纠纷社会管理新格局。包括与妇联、居委会等合作,建立纠纷的先司法解决机制;与公安、司法、妇联等合作,建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机制;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联享信息平台,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夯实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信息平台。完善人身保护令机制。积极推进人身保护裁定执行机制落实,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探索强化法官职权职能,加强证据调查,并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具体案情需要,及时制发人身保护裁定。2016年,南部县人民法院发出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维护、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响了振聋发聩的“第一枪”,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建立案后回访机制。建立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判后延伸服务工作,将维权措施延伸至案件审结后。当案件审结或调解一段时间后,家事审判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将涉案的家庭,尤其是涉家暴案件的家庭作为重点回访对象,设立家事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应急庇护所,保障其权益不受侵犯,通过案后定期回访,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延伸家事审判案件判后司法服务,彰显司法关怀。(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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