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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法院四项措施促院领导带头办案
2017-05-17 09:27:22   来源:南充经济网   

  今年以来,西充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促进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提高了审判资源的利用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1-4月,院领导共带头办结57件疑难复杂案件。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结合省市两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西充县人民法院院领导办理案件规定》,规定院领导应当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承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和执行案件,并对办理案件范围的分配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是量化办案数量。规定院长办案数量不得低于13件,副院长按130件的30%确定办案基数,其中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为26件(均为刑事类案件),分管民事审判副院长为39件,分管行政审判副院长为19件(均为行政类案件。在集中管辖之前,按照民事案件办案数量确定)。执行局长39件,负责调研信息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6件。同时要求院领导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注重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规范指导审判工作。

  三是严格考评通报。将院长、副院长、专委的办案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对未完成办案任务的取消其本人和所主管部门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院审判管理部门要对院领导办案数量和其他法官办案数一并按月进行通报。

  四是规范办理程序。院领导办理案件的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积极采取网络直播、微博直播进行公开。院领导在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与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表决权。院领导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及时掌握法官司法行为是否规范、驾驭庭审能力是否合格、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信息,对法官办案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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