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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一在建高速施工毁民房 12户居民获搬迁安置
2014-08-29 14:56:24   来源:   

  7月2日,营山县星火镇巴南广高速公路一路段出现裂缝和大面积滑坡,附近12户农房不同程度受损。  调查处理  事发后,营山县高速办临...

 

  7月2日,营山县星火镇巴南广高速公路一路段出现裂缝和大面积滑坡,附近12户农房不同程度受损。

  调查处理

  事发后,营山县高速办临时避让搬迁、安置了受损的12户农户,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措施建议。

  发放补助

  项目部已给每户群众 发 放 过 渡 安 置 费1000元;已对避让搬迁的12户36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4040元。

  近日,南充市营山县卢先生通过市长信箱留言称:巴中-广安高速公路营山县星火镇拱桥村路段,因施工方操作不当、出现险情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山体大面积滑坡、沉降。事故发生后南充市营山县政府作出的相关赔偿、安置办法不符合实际。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事就行调查。28日,记者从南充市市长热线科了解到,经督办后,目前,南充市营山县高速办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回复。

  村民反映:安置办法不符合实际

  南充市营山县星火镇的村民卢先生,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巴中-广安高速公路,营山县星火镇拱桥村路段,因施工方操作不当、出现险情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山体大面积滑坡、沉降。事故发生后营山县政府作出的相关赔偿、安置办法不符合实际。

  “事故发生前,山体出现了轻微的沉降现象,村民多次反映到施工单位,但是施工单位并未处理,最终导致山体滑坡、沉降使我村10多户居民房屋、农田严重损坏。”卢先生说,先关部门没有明确各种安置、赔偿标准等,村民基本不知道赔偿标准。损坏的房屋营山县政府给予300元每平米的重建赔偿,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根本无法重建。

  卢先生称,山体滑坡、沉降,导致房屋跨塌使村民家中的财产、居家物品基本被损坏,政府没有对村民家中的家具、家电及日常用品的损坏作出明确的赔偿方案。“我组因山地大面积滑坡、沉降,已无可用重建房屋地基,相关部门未能给我们指定、协调一处安全重建地,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

  据了解,此次事故造成10多户居民房屋跨塌、耕地埋没沉降,安置政策与现实相差很大,希望相关部门能清楚地告知村民。

  热线督办:交由高速办调查处理

  接到市民的反映后,南充市市长热线办交由南充市营山县高速办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了相关回复。

  经查,7月2日17点25分,南充市营山县星火镇拱桥村6、7社(巴南广高速公路K127+601-K127+838段)油榨山出现长200余米的裂缝,并出现大面积滑坡现象,对居住在附近的12户农房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事故发生后,南充市营山县高速办及时邀请了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星火镇人民政府、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发现该地约有3.2万平方米的面积出现滑坡现象,为确保安全,立即协助星火镇人民政府和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对居住在附近的12户群众进行了临时避让搬迁、安置处置,并委托县国土资源局邀请了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察院对该滑坡体进行了实地调查,对该滑坡体形成原因、规模、危害程度等做出了结论,并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措施建议。

  最新进展:搬迁安置农户,发放补助

  根据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察院的调查结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高速办已协调、督促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对该地受灾户做相关工作。

  先是对受到山体滑坡安全影响的12户农户实行了避让搬迁安置,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已给每户群众发放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过渡安置费1000元;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已对避让搬迁的12户36人发放了为期1月的生活补助费14040元(每人每天补助现金10元、口粮1斤)。

  同时,对受到山体滑坡安全影响的12座农房进行拆迁异地安置,房屋拆迁补偿按照《营山县巴(中)广(安)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营府办发〔2012〕59号)巴南广高速公路红线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执行。由星火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村社落实因山体滑坡受到安全影响的12户群众新建房屋的宅基地,并由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负责平整宅基地。

  目前由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负责给12户搬迁户搭建新建房屋临时工棚正在建设,并已支付临时工棚搭建费3230元。搬家费和青苗、林木补偿费已由巴南广高速公路TJ3-3项目部据实支付,目前已支付2100元。

  (来源:记者 尹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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