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亲戚签了一下名 南充农民背上12万债务
2015-11-27 16:55:41 来源:
张汉生年近六旬,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守着自己的几亩地过日子。张汉生有个侄儿张越,眼见亲友发家,也琢磨着做点生意。但资金短缺成为了张越最大的难题,于是,张越恳请张汉生帮忙在银行贷款,并承诺盈利后给予老张一些报酬。二人本是亲戚,且张越一个劲儿的承诺不用老张承担责任,只是帮着签名,老张没有多想,欣然同意了下来。2013年,二人到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12万元,老张在借款人处签字,张越作为担保人签字。
转眼借款到期日已近,但张越贷款开办的酒楼生意却很萧条,并没有多少盈利。银行为了收回贷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汉生及张越偿还贷款。案件审理中,张汉生陈述道,在银行的贷款虽然有自己的签名,但钱不是自己用的,自己也是“替名贷款”,无缘无故成了“替罪羊”。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银行提供的借款申请、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有张汉生的签名,借款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借款义务,被告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付息的义务,张汉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张汉生归还在银行的借款12万元,被告张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何俐辉 记者 冯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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