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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向社区交费就可占道摆摊?
2014-11-09 18:00:41   来源:   

市纪委:社区收费行为属乱作为,应当立即查纠    嘉陵区嘉南路二段通往南虹小区近100米的街道,以街代市乱象严重……近日, 群众向市...
市纪委:社区收费行为属乱作为,应当立即查纠

  

  嘉陵区嘉南路二段通往“南虹小区”近100米的街道,以街代市乱象严重……近日, 群众向市长热线和本报反映, 嘉陵区火花街道宝光山社区每月向摊贩收取了30至50元的费用, 此举助长了乱摆摊设点; 该处脏乱差和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

  11月初,“热线三人行” 调查组对此进行了调查,市纪委、市优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 宝光山社区向以街代市占道经营摊贩收费行为属于乱作为, 嘉陵区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对此予以查纠。

  A 占道摊贩:市场是社区指定的

  11月3日下午,“热线三人行”调查人员来到嘉陵区嘉南路二段南虹小区外街道, 看到近100米的街道两边人行道上摆满了蔬菜、水果、肉食品等摊摊,不少经营户将流动摊摆在了街道上。

  “市场是社区指定的,我们在这里经营是向社区交了费的。”在现场,不少摊贩理直气壮地说,他们按月缴费,缴费金额为每月30元、50元不等。同时,摊贩们向调查人员提供了几张盖有“南充市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宝光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鲜红印章的社区自制收费票据。

  B 当事社区:收的是垃圾清扫转运费

  11月4日下午,宝光山社区有关负责人就群众反映的收费问题解释说,社区向“南虹小区” 外街道上摊贩收的是清洁费,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收费至今, 费用多为一个月一次性缴纳,根据占摊位大小收费,占1米长的为30元/月, 占两米长的为50元/月;所收费用全额用于辖区清扫街道、 转运垃圾。

  11月6日上午,嘉陵区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向“热线三人行”调查人员证实,社区没有资格设立市场, 嘉陵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从未在“南虹小区”外街道划设或指定临时市场。

  C 市纪委:社区属乱作为应当查纠

  “南虹小区”外的街道长期以街代市占道经营, 城管部门为何不进行有效整治?11月6日上午,嘉陵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嘉陵区政府办相关文件规定, 该区农贸市场的监管归街道办和社区, 区城管执法局协助街道办对占道经营监管。

  “社区不对以街代市进行有效监管,反而向乱摆摊商贩收费, 这是不应该的。”11月6日下午,市纪委、市优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宝光山社区的行为属于乱作为,嘉陵区相关部门应立即对此进行查纠。(记者 徐朝江 实习生 张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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