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绸都社区 > 绸都论坛 > 正文

偷公交车电瓶39个两名男子被判刑
2014-03-06 09:09:52   来源:   

  两名来南充务工的外地男子,因找不到如意工作,便打起了公交车电瓶的主意。10多天内,他们盗窃公交车电瓶39个。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以...

  两名来南充务工的外地男子,因找不到如意工作,便打起了公交车电瓶的主意。10多天内,他们盗窃公交车电瓶39个。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对这两名男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请问是警察吗?我发现有人在公交车前鬼鬼祟祟的,我怀疑他们想偷东西。”2013年4月11日凌晨,接到报警后,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看见一辆公交车车底下居然有灯光,民警悄无声息地靠近,发现两名男子正在用扳手拧螺丝。民警立即将二人挡获。

  在证据面前,当事人任朝平(化名)、任东盛(化名)交代了案情的经过。任东盛说,他们在城区闲逛时,发现许多公交车停靠在路边,深夜时分也没人看管。于是,他便邀约任朝平一起偷公交车的电瓶卖。

  两人一拍即合,任朝平、任东盛于深夜时段用自带的扳手、手套、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在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从公交车上盗走电瓶。2013年3月22日至4月9日,他们共实施盗窃行为13次,盗得公交车电瓶39个。其中,有一晚上他们竟盗窃电瓶8个。

  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将盗窃的电瓶拿到二手市场进行低价变卖,所获赃款共计7000余元。后经鉴定,被盗的39个电瓶价值共计40787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金额较大的,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3年。为此,顺庆区人民法院根据任朝平、任东盛的犯罪金额和次数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 钟文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开车撞死妻子 粗心丈夫获刑
下一篇:抢乘出租车捅伤人 男子逃亡一年后落网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