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绸都社区 > 绸都论坛 > 正文

做假账 贪污公款90余万元一学校出纳获刑12年
2014-03-11 09:06:48   来源:   

  3月6日,记者获悉,近日,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贪污案,该区某学校出纳陈输光(化名)做假账,贪污公款9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3月6日,记者获悉,近日,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贪污案,该区某学校出纳陈输光(化名)做假账,贪污公款9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陈输光是高坪区某学校出纳。2008年上学期,该校与某电子科技学校联合办校。按协议约定,某电子科技学校应向该校支付联办费95万余元。

  2008年12月,该校会计唐某将一张该校收到某电子科技学校95万余元的收据交给陈输光,让陈输光签章后,把收据交给某电子科技学校会计王某做账。但陈输光未把该收据的记账联交给该校会计室做收入账。

  2009年下半年,陈输光利用职务便利,陆续从其保管的公款中取出95万余元据为己有。2013年1月,陈输光得知审计局要对某电子科技学校进行审计,因害怕贪污公款的行为暴露,他找到某电子科技学校会计王某,请求王某将95万余元的收据销毁,并重新做账。王某应其请求,将该收据隐匿,并重新制作了两校合作办学现金日记账。事后,陈输光为感谢王某,送去现金2000元和一瓶酒、一盒茶叶。

  因涉嫌贪污,陈输光于2013年6月20日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7月2日被逮捕。日前,陈输光被高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赵升华)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暗访仪陇汽车站:岗亭内斗地主保安观战
下一篇:撞了人还充好人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