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绸都社区 > 绸都论坛 > 正文

别让投资理财公司成了“投机公司”
2014-01-22 21:45:43   来源: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南充代表团工作人员收到一份由省人大代表任明、史燚、黎萍、王斌、孙洪波等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清理整顿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南充代表团工作人员收到一份由省人大代表任明、史燚、黎萍、王斌、孙洪波等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清理整顿,降低民间资金借贷风险的建议》。建议一提出,引起了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要通过立法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执法部门应加大对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打击力度,审批部门要严格前置许可,从源头防范民间借贷潜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利益驱动 民间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迅速增加
  在任明等代表联名建议中,对南充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情况有如下一段文字表述:2006年至2010年6月底,南充市仅有14家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登记注册,但到2012年6月底,却迅速增至76家,目前还继续呈现加速之势,在主城区和县城几乎以“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态势蔓延开来。
  一些代表认为,市场监管缺失,各机构自主经营、缺少规范,且整体实力不强。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均是按一般类公司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而其中介的民间资金额度普遍在几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几个亿,其公司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
  投资理财公司究竟存在哪些问题?任明等代表在提出该建议前进行了一番调查,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行业自律,行业运行不规范,集中反映为:对借款企业和项目考察不深入,项目资料不完整;高息招揽客户,项目及风险告知不详;抵押物不足额,变现能力差;出借人代表不规范,不少是公司内部员工;打款方式问题普遍,不少是经第三方打入借款方账户;借后管理不到位,缺少风险控制;存在从事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为股东企业、关联企业融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缺失防控机制,市场风险较大,集中表现在:借贷利息过高,加大了借款成本,增大了违约风险;未深入进行项目考察、内审决策、抵押物权办理等流程,增大了项目风险;为自己的股东企业和关联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增大了回收风险。三是缺少政策引导,投资渠道单一,一旦出现政策性变化和调整,容易产生链条断裂和偿债违约行为,形成系统性风险。
规避风险 对民间资金中介服务应尽早立法
      为促进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代表们在热议时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创办的审批关,不能一哄而上,应当在前置条件具备的条件下,力求做到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从源头上规避潜在风险,我市去年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等13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形成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南充市清理整顿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方案》,采取了提高行业门槛、严格审查出资人出资能力、严格把握拟任高管的标准等措施。
  一些代表认为,现在绝大部分地区都未明确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容易出现监管缺失。代表们建议,明确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监管部门,对于不具备抗风险能力的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要责令其关门。同时,他们还建议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明确投资理财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增强中介公司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杜云龙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民间资金借贷和民间资金中介服务应尽早立法,并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
  孙洪波代表说,建议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审批注册的标准,在全省范围统一明确投资理财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增强中介公司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促进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代表们在热议时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投资理财中介服务机构创办的审批关,不能一哄而上,应当在前置条件具备的条件下,力求做到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从源头上规避潜在风险,我市去年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等13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形成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南充市清理整顿民间资金中介服务机构方案》,采取了提高行业门槛、严格审查出资人出资能力、严格把握拟任高管的标准等措施。(张徳利)
  
 

相关热词搜索:投资理财

上一篇:电脑里发现女友裸照 我情何以堪
下一篇:“玉兔”:再次入“梦乡” 网友:不许睡过头了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