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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新闻通气会在成都市召开
2020-06-29 10:23:00   来源:中国城市网   

  四川四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6月28日上午,四川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新闻通气会在成都市召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彤出席会议,介绍了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并就社会关注、媒体关心的有关问题做了详细回答。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新闻通气会现场

  会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彤介绍了《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他说,2019年,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以下简称“两部两高”《办法》),对全国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予以规范。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实际情况,同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经过沟通,一致决定参照“两部两高”《办法》,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具体组织起草,并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社会公众意见,经专家评审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出台。

  周彤表示,建立完善四川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是着眼长远的工作措施,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强化监督考核三个方面推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和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为目的,形成畅通、高效、便捷的案件移送渠道,依法严厉惩戒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高压严打的态势,通过抓住典型,营造声势,形成震慑,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从而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并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营造安全生产环境,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据了解,四川省《实施办法》共49条,主要分为总则、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问题线索移送、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协作机制、附则等7章。该《实施办法》,梳理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的罪名,从“两部两高”《办法》列举的7项增加到20项;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日常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3种具体情形;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应当充分运用清单制管理和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等先进手段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细化了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相关程序的具体要求;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商请公安、检察院支持;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送清单制度,对下级部门“行刑衔接”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向应急管理部门反向移送案件,以及检察院、法院要履行通知义务作了规定;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党员或者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对“纪法衔接”作了规定;对应急管理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作了规定;对应急管理部门商请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前介入作了规定;以清单的形式对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可能涉及的20类涉嫌犯罪行为的罪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移送依据、移送标准等逐项作了梳理汇总;统一了全省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中的8种法律文书式样。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法院、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做介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处长刘洋主持本次新闻通气会。(李庆)

  (原标题:四川四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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