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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老板放鞭炮 南充男子被“流弹”击中左眼
2016-07-12 09:43:28   来源:南充日报   

  “感谢你们能帮我调解纠纷,让我顺利拿到赔偿款。”7月8日,在嘉陵区司法局安平司法所内,安平镇居民黄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居民曾某手中接过1万元的医疗赔付款。至此,一场燃放爆竹引起的伤人纠纷得到化解。

  据了解,今年2月8日,正值农历大年初一,喜庆的氛围笼罩整个安平镇。当天上午9时许,黄某加入到赶大集的行列中。当他行至该镇小桥街一副食店门口,正赶上店铺老板曾某燃放爆竹“添彩头”。顿时,天空中火光四射,烟雾弥漫,来不及躲闪的黄某被一枚“流弹”击中左眼,一时剧痛难忍,蹲地不起。周围群众见状将其送往该镇卫生院医治,曾某也一道赶往医院,并垫付了4000元医药费。

  经该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初步诊断,黄某左眼受伤情况严重需及时转院救治。黄某家人火速将其送往南充市中心医院眼科治疗。经检查诊断,黄某的左眼视网膜严重受损,经过近1个月住院治疗,黄某共花费各项费用11000余元。

  今年3月初,黄某出院后,找到曾某就赔偿费用进行协商。黄某提出除先前垫付的治疗费用4000元外,曾某还应另支付1.2万元作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但这个要求遭到曾某反对,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后来几个月时间里,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均未果。

  7月5日,黄某前往安平司法所,就赔偿事宜向工作人员进行了说明,并递交了调解申请请求司法帮助。7月6日,安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对损害事实均无异议,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从社会情理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角度进行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曾某赔偿黄某1.4万元(包括已经垫付的4000元治疗费用)。7月8日,曾某将赔偿金额1万元交给黄某,调解协议得以履行,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何涛)

  (原标题:鞭炮伤人 受害者获赔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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