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南充新闻 > 正文

顺庆区划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与时间
2017-01-19 15:52:11   来源:南充经济网   

  南充经济网讯(寇兴全 李庆)1月18日,记者从顺庆区相关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该区日前出台《关于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17年1月26日(腊月二十九)——2月12日(正月十六)晚22:00全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短时间内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静稳、强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该区安监局局长何思明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较长时间和较大范围区域性污染天气过程的可能性很大。为科学划定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细化实化禁限放措施,区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出台《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规定,2017年1月26日(腊月二十九)——2月12日(正月十六)晚22:00,玉带路—滨江大道—市政府新区—绕城高速—玉带路闭合区域内城区范围为禁放区域,上述区域外规划指定的地点为限放区域。其中,限放区域内的广场、市场、景区、公园、大型文体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医疗机构、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单位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铁炮、拉炮、擦炮、甩炮等违禁产品和升空炸响类烟花爆竹、电子礼炮、组合烟花等。

  “通过全面推动‘两带头、两限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类污染。”何思明说道,以此来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蓝天白云”好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据了解,在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时间、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获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承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相关热词搜索:顺庆区 烟花爆竹 区域

上一篇:仪陇15岁女孩获“2016最美少年”称号
下一篇:南充市西山风景区“盛装”迎春节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