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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无人机将不再“任性飞” 违规要遭罚款处理
2017-09-14 15:36:21   来源:南充晚报   

  近年来,无人机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飞行高度也越来越高,随之产生了一系列安全管控问题。记者昨(13)日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我市根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对无人机日常管理、飞行管理及公安、空管等部门职责做了明确划分。目前,我市正依托公安系统“一标三实”,对南充范围内人、物、组织等进行排查、录入。

  Part1 无人机“任性飞” 市民盼“管一管”

  “那天,我们在江边野炊,一台声音很大的小型无人机突然从天空中猛地砸到地上,差点砸中我身旁的朋友。”昨日上午,向记者说起无人机隐患, 家住顺庆区延安路的市民张燕仍愤愤不平。今年4月,她和朋友就与无人机有一次“亲密接触”,这让她对“任性飞”的无人机心有余悸。

  “虽然我有无人机,但从不在人员密集的地方以及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因为,一旦操作上出现失误, 很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市民刘勇是一名资深摄影爱好者,2015年就购买了无人机。 他告诉记者,虽然“同行”乱飞的时候居多,但他仍坚持自己的原则,从不“任性飞”。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市民跟张燕、刘勇持相同观点,都希望有关部门出面“管一管”,对无人机乱飞现象尽快进行整治,防止乱飞造成严重后果。

  Part2 新规施行在即 今后“驾机”须拿证

  根据新出台的《暂行规定》,省政府将建立军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同时,市(州)、县(市、区)政府建立分级联动机制, 公安、 经信、工商、安监、海关等部门将全方位参与,协调解决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问题。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千克(含0.25千克),并从事非军事、 警务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李宏告诉记者,新规将于9月20日起施行。民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与飞行活动相对应的驾驶员资质及证照。今年8月,我市利用“一标三实”对辖区内购买无人机的市民进行了排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目前已经拥有无人机的机主进行网络登记。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四川省禁止民用无人机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和军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的净空保护区域;军事管理区、监狱、发电厂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等管制区域。 违规者最高罚款10万元。(记者 周晓琪)

  (原标题:下周三起 无人机不能再“任性飞”)

  相关链接3种情况无需拿证

  《暂行规定》指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人机操作人员无需取得驾驶员证照:

  (一)操作空机重量小于等于4千克、起飞重量小于等于7千克民用无人机的;

  (二)在室内运行民用无人机的;

  (三)拦网内等隔离空间运行民用无人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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