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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奇葩证明”说不!南充砍掉141项村社证明
2017-11-15 09:42:19   来源:华西城市读本   

  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这样那样的证明,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

  不是已经共享经济了吗,为什么信息还不共享!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日前发出通知,专门规范村(社区)开证明的材料清单,只保留12项于法有据的证明,砍掉141项乱七八糟的证明。通知要求对列入保留清单的12项证明的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进行明确和优化,制定办事指南,规范证明文本样式、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并于11月10日前对外公布。

  保留12项 每项都于法有据

  南充市顺庆区日前发出编号为南顺府办发〔2017〕148号通知,《顺庆区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只保留了12项必要的证明,每一项都有“证明材料名称”、“要求开具单位”、“用途”、“法律依据”,也就是说这12项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中,要有统一规范的证明材料名称,是哪个单位要求开的,用来来做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于法无据的全都砍掉了。比如第二项“家庭困难证明”,要求开具的单位是“区法院”,用来“减免缓诉讼费”,法律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保留的12项中,民政、法院、国土和工商质监各一项;区公安分局和区公正处各两项,区司法局最多,保留了4项证明,其中3项都是用于监督社区矫正的。

  取消141项 奇葩证明全取消

  在《顺庆区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中,取消了141项证明材料,民政部门要求的最多,多达45项。区卫计局27项;区残联取消22项;区国土、人社各11项;区工商质监8;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农牧各5项;区红十字会3项;房管2项;司法和公安各1项。

  据了解,仅民政部门取消的部分证明材料:三无人员初审证明、丧偶死亡证明、收入证明、收养登记调查记录、收养状况证明、无固定收入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材料、下落不明证明、宣告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居住情况证明。奇葩证明全取消。

  规范高效 12项证明咋个开

  通知要求,对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区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再提供,任何村(社区)也不得擅自开具相关证明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修订实行动态调整,如确需新增或调整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需经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要将列入保留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统一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集中、高效、规范办理,明确相对固定经办人员,确保及时高效办理。

  很多证明都砍掉了,相关部门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责任,通知要求,“部门信息共享协作,积极探索引入承诺等诚信机制,通过个人声明或承诺方式替代证明材料、加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等多种方式,切实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记者 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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